期貨交易所的風險管理
日期:2012-07-27 00:00:00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期貨交易所作為期貨交易所一線管理機構(gòu),對市場風險有充分的認識,在期貨交易近百年的發(fā)展中,期貨交易所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風險管理制度。這些制度主要是保證金制度;漲跌停板制度;持倉限額制度;大戶報告制度和強行平倉制度。
一、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就是在期貨交易中,每一個交易者必須按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少量資金,作為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并視期貨價格變動情況確定是否追加資金,以使保證金水平保持在相應的水平之上。這從制度上保證了參與期貨交易的每一個交易者履行合約的誠信。
二、漲跌停板制度
漲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規(guī)定的漲跌幅度,超過這個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這是與保證金制度相配套的重要的風險管理制度,它最低限度保證每一個交易者的保證金能抵御一天的交易風險,通過每日無負債結(jié)算制度(即在當天的交易中出現(xiàn)虧損的交易者,必須在次日開市前補足保證金),從理論上期貨交易的交易風險被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為防范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于少數(shù)投資者,對會員及客戶的持倉數(shù)量進行限制的制度。超過限額,交易所可按規(guī)定強行平倉或提高保證金比例。這是交易所控制市場風險程度的,防范風險擴大的重要措施。
四、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某品種持倉合約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對其規(guī)定的投機頭寸持倉限量80%以上(含本數(shù))時,會員或客戶(通過經(jīng)紀會員)應向交易所報告其資金情況、頭寸情況等。這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防范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重要制度。
五、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并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補足,或者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數(shù)量超出規(guī)定的限額時,交易所或期貨經(jīng)紀公司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實行強制平倉的制度。這是交易所或期貨經(jīng)紀公司控制市場風險,化解市場風險的重要制度。
另外,與控制風險相關的制度還有前面提到的每日無負債結(jié)算制度和風險準備金制度。